烟台大学生住宿费每学年最高不超1200元
“孩子今年考上大学了,住宿费能花是多少钱?”昨天,对于学生家长的疑问记者从省物价部门了解到,为规范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,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
按照《办法》,学生公寓建设与管理坚持“经济实用、方便学生”的原则,既要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,又要有利于学生住宿条件的改善。学生公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每间公寓住宿不超过6人,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,配备床、桌、椅(凳)、橱柜、电风扇等;具有供暖设施;楼层设有公共卫生间、盥洗室等设施;满足消防等安全要求;有健全的安保、卫生、服务等管理制度,有专人管理。
住宿费按学年收取,不得跨学年预收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,学校应当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,多收部分按月计退。对寒暑假期间未离校的学生,学校应当妥善安排住宿,不得加收住宿费。学生外出实习一学期以上不返校住宿的,不得收取当学期或当学年住宿费。
学校印发招生简章和发放录取通知书,应当注明不同类别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。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可以由学校提出统一规格由学生自备,不得强制统一采购、强行收费、收取押金。
按照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与收费标准,每生每年的收费标准从600元、800元、1000元和1200元不等,达不到A类公寓条件的宿舍收费标准不超过500元/学年;民办学校住宿费标准可按上述同类标准上浮不超过200元/学年。
各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,实行收费公示。对价格违法行为,物价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。如果学生和家长发现学校有违规情况,可拨打12358电话投诉和举报。
烟台大学生住宿费每学年最高不超12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