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公布上半年经典法律援助案例:眼睛被炸索赔无门
农民工被炸伤眼、医患纠纷险些丧命,现在这些法律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。近日,烟台公布了2011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的经典案例,为市民提点醒,教给您当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,如何才能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同时,律师指出市民的维权意识急需提高,要学会如何保存打官司获胜的关键证据。
老汉被误诊险些丧命,医患纠纷证据是关键
2011年1月,一福山农民刘某在家干活时突然晕倒,被送往市区一家医院救治,诊断结果是:刘某是因为脑部出现肿瘤,而致使当场晕倒。需要住院观察,做出会诊结果后再另行手术。
但是,在该医院住院期间,刘某的病情非但没有得到缓解,反而更加严重。刘某的家人感觉不对劲,立刻将其转院送往另外一家医院进行治疗,经过初步诊断为脑出血,对症下药后,刘某的病情得到了显著缓解。最终刘某康复出院。但是,因为家境贫寒,住院花费让刘某已背负很多债务。刘某决定将之前的医院告上法庭,追讨误诊造成的损失。
刘某最终通过法律援助中心获得援助,因为刘某较好地保留了病例、医药费单据等相关证据,目前,刘某通过司法程序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,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刘某的权益会得到较好的维护。
〖办案律师心得〗
律师曲延兴承办心得:在发生医疗纠纷后,患者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?首先要及时复印、保全病例档案等资料,在封存病历时,病历封存袋上一定要密封好,并在每一个接口上写上自己的名字,以防医院私自开封篡改。如果医院拒绝复印和封存,患者应马上提请当地卫生局去封存。怀疑输液、输血、注射、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时,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,应当立即对输液器、注射器、残存的药液、血液、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。
保存好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点。然后是向医学专家和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咨询,或委托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处理。
农民工被炸伤眼,索赔时遭遇“踢皮球”
今年34岁的马某是菏泽市牡丹区人,因家庭贫寒至今未婚,2010年10月5日来到烟台一建筑公司给地基打桩。该建筑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林某,林某继续雇用马某等人干活。10月20日下午在使用工地自制的土炮钻眼时,马某不慎被炸伤眼。承包方将马某送往医院治疗,经鉴定为二级伤残。建筑公司在支付了6万余元之后就不再过问,并声称此工程已经承包给林某与公司无关,马某因无钱治疗而出院,而他的眼睛还需要再继续治疗才有可能重见光明,经人指点他来到法律援助中心。2011年4月,马某找到法律援助中心。马某因是外地人,想要回老家继续治疗,所以提出调解结案的要求。律师了解情况后,计算出马某赔偿数额近23万元,而对方只愿意赔偿18万元,受援人还不愿意起诉。经过十余次的谈判,最终赔偿数额增加至23.42万元,有利地保护了受援人的利益。
〖办案律师心得〗
律师曲晓东承办心得:在本次的案件办理过程中,有证据证明马某就是因为在该工地工作而致伤,故可以肯定双方的雇佣关系。然而现在很多劳动纠纷无法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,这就需要当事人留心搜集证据,比如工作证、工资单、工装、考勤表、押金单等,这些都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。此案的关键之处在于受援人在申请时就告诉法律援助中心只想调解,不想起诉,哪怕是少给点钱也行,就想赶快了结之后回家去。这种思想影响了受援人的情绪,并在谈判的过程中多次向律师表露。为了避免影响谈判的进程,也为了给受援人多争取赔偿金,律师就一直给受援人鼓励打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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