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市区低保标准调整为每月380元 每人每月涨20元
近日,烟台市出台社会救助政策,提高城乡低保、五保对象供养标准。自10月1日起,将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调整为380元。
笔者从民政
部门了解到,各县市区要于第四季度前调整当地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,确保城市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%,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%,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%,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%。
——烟台市区低保标准调整为每月380元 每人每月涨2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