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市区接连发生高空抛物事件 车辆无辜受害
前天晚上,市民刘先生开始对天上掉下来的东西有了“敬畏之心”:他到朋友家玩,把车停在南洪街一家饭店门前的路上,等晚上10天多钟出来一看就晕了,车前挡风玻璃变成雪花点,全碎了。车前头上,有一只玻璃瓶子的残骸。刘先生四处询问,有目击者说,不知道是几楼上突然飞出一个东西,正巧砸在他的车挡风玻璃上。
昨天上午,记者在现场了解,一位在附近摆摊的摊主说,当时正是大家收摊的时候,就感觉眼前飞过一个东西,还没等他反应过来,就听到“砰”的一声响,那东西直接砸到了那辆车的挡风玻璃上,把他们吓得不轻。
“太悬了!吓得我两腿不停地抖。如果再早一点,摆摊的人和路过的人很多,极有可能直接砸在人头上!” 目击者于先生说,幸亏出事时已经很晚了,周围无人经过。
昨天又有一个碗砸在车上
昨天上午8点20分,记者又接到一个报料:停在大兴街48号楼下的一辆轿车被楼上掉下来的杂物砸伤了,还好,这次也没砸着人。记者赶到现场,看到被砸伤的是一辆富康车,车顶凹下去一大块,车身上散落着很多瓷片,看起来像是一只饭碗。
附近邻居介绍,每天晚上,大兴街附近车基本停满了,但只有48号楼这里有空地方,因为熟悉的人都知道在这里停车的被砸的可能性较大,所以只有不熟悉情况的驾驶员才敢把车停在这里。至于砸车的饭碗是不是人手扔下来的,那就不好说了……
高空坠物追责有对象
有人专门计算过,一个鸡蛋从8楼抛下就可以打破人的脑袋,一块从25楼掉下来的西瓜皮产生的冲击力可以打死人,高空坠物往往具有很强的杀伤力。
虽然高空坠物的杀伤力很大,但有时又很难找到高空坠物的来源。在我国,高空坠物伤害事件目前主要靠司法途径解决。律师认为,因高空坠物造成伤害的(前提是坠物排除了人为故意的可能,否则要涉嫌故意伤害或危险方法危害公关安全的罪名),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一般分三种情况:只要不是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墙体脱落,受害人可以找开发商、建筑商索赔,物业公司也有维护的责任,只要确定没有尽到维护责任,也应作出相应赔偿;花盆等物品从楼上掉下来责任在于住户,如果找不出是哪户居民的责任,受害人可以去告大楼里的所有住户,然后由每个住户举证东西不是自己家的,如果证实不了,就要一起承担连带责任;广告牌坠落主要是广告公司的责任,但物业公司没有管理好也难逃其责,受害人可以向这两家单位索赔。
住户应该防范高空坠物
遇到无法确定责任的情况,坠物楼房的所有居民都有可能面临承担责任的危险,这就给住户提出了要求,对类似事件一定要高度警觉,因为你的一点疏忽,很可能给他人造成巨大伤害,同时给自己带来经济上的损失。
如何防范高空坠物呢?有关方面总结出了一下三点:一、固定自家高处物品(如阳台上的花盆、衣物、晾衣架、易被风吹落的物品等),避免高空坠物伤人。二、尽量固定或关好窗户,以免风大把玻璃吹下来。三、切勿将物品及废弃物向楼下丢弃,以避免伤及楼下行人和影响环境卫生。
——烟台市区接连发生高空抛物事件 车辆无辜受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