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旅游船舶进入禁航期: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
昨天从市港航部门获悉,从11月1日起,全市所有旅游船舶、微型游艇将全部停航。
据了解,每年11月1日至来年3月31日是我市旅游船舶禁航期。今冬停航期间,12座以下的游艇原则一律吊离海面实行陆地存放,确实有困难的,经当地港航部门同意后,由旅游船运输企业负责统一选定码头存放;12座以上的旅游船舶由各企业自行确定码头存放。各港航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,凡违规营运者将严厉处罚。
禁航期过后,所有旅游船舶、微型游艇必须办理好年审换证手续,并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投入营运。
——我市旅游船舶进入禁航期: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