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了解,目前,我市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了《烟台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城区营业网点法定节假日(公休日)统一轮休公约》,各网点实行轮休。即公休日,营业网点在周六、周日安排一天休业,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实行周日全休,周六轮休;法定节假日实行营业网点休业和员工统一休息制度。休业期间,各银行自助设备、网上银行、电话银行等电子服务渠道仍照常服务。
实行轮休的目的,在于既保障银行从业人员享受《劳动法》规定的合法权益,让银行营业网点员工节假日得到休息,又满足市民办理银行业务的需求。实行轮休的银行网点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学习,提高员工的服务素质和服务水平,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。实行轮休,也有利于鼓励金融创新,加快发展网上银行、电话银行等现代化、自助化服务,普及推广虚拟银行网点业务,提高金融服务效率。
节假日(双休日)轮休制度国外早已普遍实行,在国内的外资银行,也普遍采取周一到周五营业、周末休息的作息制度。随着自助设备的普及,我国银行业实行网点轮休将是大势所趋。国内许多大中城市早已开始实行轮休。山东省银行业协会于2010年4月下发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试行周末轮休制度。省内绝大多数地市也均已实行了银行业节假日(双休日)轮休制度。
——烟台各银行从明年开始实行节假日(双休日)轮休